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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当选美总统 普及互联网将成执政目标

2008/11/23 12:30:10 中国学网 跟贴 0 条 网友投稿

2008年11月5日,历史将会记住这一个日子。在美国东部时间时间夜间11点过后,北京时间5号上午,美国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这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非洲裔少数民族人士担任担任世界上经济最强国家的总统。奥巴马在芝加哥发表获胜演讲:美国已开始在改变。麦凯恩则对支持者发表讲话承认:奥巴马当选具有历史意义!

我今年一月份在美国电视上看到奥巴马在第一次在爱荷华州初选大会获民主党内支持度第一位置后,曾写了一篇博客看好奥巴马胜出。今年六月初,在奥巴马正式获得美国民主党提名支行,我又写了一篇博客,题目就是,“年轻黑人奥巴马,下一届的美国总统”。今天,美国总统大选出炉,我很高兴我的预见是正确的。

仅仅在一年多前,奥巴马还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无名小辈。虽然他早在2004年就已经成为了美国历史上第五位、唯一现任的黑人联邦参议员,但也只是美国100名参议员之一而已。但是从2008年1月3日艾奥瓦州第一场民主党初选的那个晚上开始,名不见经传的奥巴马迅速在北美乃至全球刮起了 “奥巴马旋风”,神奇地让许多对政治漠不关心的年轻人和中产阶级掏出了钱包里的钱以及走向了投票站,最终把他送进白宫〈世界新闻报〉〉曾报道说,希拉里的一位幕僚沮丧地表示:“希拉里可以战胜任何对手,但奥巴马不是一个对手,他是一种现象。”

那么,奥巴马代表了一种什么样的形象与现象?为什么这种形象与现象能把他送进白宫?

以变革为主题,恰逢时局糟糕,年轻有活力,获得年轻人支持

希拉里拥有克林顿时代经济增长的“政治遗产”,并因此得到大批社会资源以及蓝领阶层的支持。麦凯恩背后的共和党掌握着国家行政资源,他也将获得本届政府的相关即得利益者的支持。因此,希拉里与奥巴马的对决,可以视作为“过去”与“未来”的战争;而麦凯恩与奥巴马的较量,则是“现状”与“未来”的决斗。

目前面对的正是个“悲惨”而没有战斗力的“现在”,布什政府糟糕的政绩,金融次贷危机的出现,伊拉克战争的陷入僵局,布什、共和党、麦凯恩又是不可切分的组成部分。因此,奥巴马的决赛早已经提前结束,未来总统已经注定出自民主党。只是在一年前,许多人都以为创造历史的将会是那个“比男人还要强势”的前第一夫人希拉里。或者说,奥巴马真正最有实力的竞争对手,其实是已经被他淘汰的希拉里。

而奥巴马能够击败希拉里,则正是因为年轻、变革、活力的形象,在他身上形成了和谐的统一,因此受到了年轻人的欢迎。年轻意味着有活力,活力体现在敢于变革。而“变革”恰巧是目前糟糕的形势下,美国人最需要的口号。就像1992年当年也是46岁的克林顿面对68岁寻求连任的的老布什总统一样,老布什总统拥有行政社会的资源,但“未来”和中青年人总是占据上风。今天,奥巴马也同样是“世代更替的象征”、“新时代的希望”。对于年轻人来说,“克林顿时代”的经济繁荣,是一个已经很遥远而不能再复制的过去;

根据CNN4日在各投票所外完成的出口民调,年龄因素让78%的选民支持奥巴马,只有21%的人支持麦凯恩。至于种族问题方面,对于肤色是否主导选票重要因素的问题,正反比例为55%比44%,没有太大区别。另外的票站出口民调则显示,年龄介乎18至24岁的选民组别中,68%票投给奥巴马,30%投麦凯恩。25-29岁选民中,投票给奥巴马和麦凯恩的分别是69%和29%。而在当初跟希拉里的竞选当中,奥巴马在中青年人中的支持度也是领先希拉里17个百分点,2月5日之后增加到27个百分点。在30岁以下白人当中,他的领先优势先是18个百分点,而后增至38个百分点。

奥巴马47岁,希拉里61岁,麦凯恩72岁。年龄本来不是关键,但年龄代之间的代沟却是关键。从生活方式到思维观念的代沟客观上总是存在,全世界都不例外,中国60后、70后、80后、90后也一样存在代际区别。例如在对互联网的把握和利用,《纽约日报》曾经评价说:“2008年,决定总统大选结果的关键因素不是谁更懂政治,而是谁更懂网络。”希拉里和麦凯恩并没有忽略互联网,他们都进行了大量的网络宣传。但是,他们却在互联网上留下“高高在上”的形象。这并不是他们的本意,但他们已经养成固有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互联网的出现是90年代的事情,那时他们都已经人到中年。因此,对网络一代的青年人没有奥巴马那么善于把握。反观奥巴马,就能充分地利用博客、日志、视频,他号称有上百万的网友。他甚至承诺,定期上网进行无拘束的交谈;当选总统后,法例会放到网上供公众评论,公民可以轻易追踪联邦拨款、合同、指定款项以及说客和官员的合同。

出身底层,能够抓住穷人的选票

在民主选举国家,穷人永远正确,因为穷人永远掌握最大多数的选票。

奥巴马则抓住了穷人,一方面他出身底层,出身最受歧视的民族,于穷人有身份和形象的认同感。另外一方面,他的政策上也倾向穷人。他认为:“真正的改革不是在华盛顿的会议厅里开始的,而是在美国的大街上开始。”

例如奥巴马的税收政策,是主张增加高收入富人的税以补偿穷人,因此也被麦凯恩讽刺为“劫富济贫”。再如他在印第安纳造势,不是跟麦凯恩一样打高尔夫或者保龄球——一般认为这是有钱人的专利,而是安排自己与当地的高中生进行三对三的斗牛篮球赛。

奥巴马还善于让人感受到他的亲和力,法律博士毕业之后,奥巴马曾有机会获得高薪的职位,但他选择了在芝加哥贫困的黑人社区从事社区服务,这培养了他的沟通力和亲和力。

美国梦的象征,高学历的教育背景,吸引知识分子和中产阶级

美国梦的价值核心就是崇尚个人奋斗走向成功。因此,父母不给儿女留多少遗产,子女也特别习惯独立自主,成为一种普遍文化现象。当然,美国人并非不爱财富,只是中国强调“致富光荣”,美国强调“光荣致富”。

麦凯恩有个海军上将世家,他参加越战以及走上政治道路以及取得一定的成功,被视为理所当然,他有天然的资源。后来为了政治前途能够获得“金钱的支持”,他还抛弃了在越战中苦苦守侯的“发妻”,娶了现在这个亿万富翁的妻子。尽管作为普遍人,无可厚非,但大选无疑会放在放大镜下被人攻击。

希拉里和克林顿的婚姻,被普遍认为是“强强联手”的政治婚姻。当初克林顿的桃色新闻之后,希拉里没有选择离婚,很多人都认为那是因为政治利益的结合。而这次初选失利之后,又很轻易就传出消息——希拉里要与失去政治价值的克林顿离婚。因此,希拉里的形象因为生活让很多人感到负面,他们认为希拉里是个功利心太强、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女人。

尽管奥巴马出身“平民”,但他的履历却最为“精英”。麦凯恩是个军人出身,希拉里是耶鲁法律学院的学士,但奥巴马则是哈佛大学的法学博士。1988年,他还成为哈佛大学法学院院刊《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非洲裔负责人。1991年在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他曾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属于很典型的“学院派”知识分子的经历。但跟对手成为“精英”的道路区别太大:奥巴马是从贫穷拮据的“问题家庭”里成长为典型的“知识精英”,依靠的是个人异于常人的辛苦奋斗,其付出的努力是麦凯恩和希拉里所无法想象的。同时,就算如此,奥巴马也从来没有为了成功,而违背过自己内心的原则和责任。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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